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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按照考生报名、编制招生计划、公布实施方案、网上填报志愿、考试或测试以及公布拟录取名单等工作流程,有序、规范完成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招生计划
综合考虑生源情况、办学条件、经济支撑等因素, 2020年高职扩招安排内蒙古农业大学等29所公办高校招生(见附件)。招生专业及计划向自治区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相对较高的专业倾斜,并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单列计划。
10月10日-12日,招生高校登录“2020高职扩招计划编制平台”(https://www.nm.zsks.cn/yyxt/)编制分科类、分专业招生目录,录取结束后,根据实际录取人数,通过“教育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生源地内调。
二、公布实施方案
10月10日前,招生高校将招生实施方案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并抄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生填报志愿前,“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公布招生高校高职扩招实施方案。
高职扩招实施方案包括招生对象、招生条件、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范围、考试地点、拟录取名单公示和选拔机制等内容。文字表述应准确、简洁,无歧义。
考试科目单科满分、相关环节考核最终成绩和所有科目(项目)累加总分应符合如下规定:单科(单项)不超过300分,总分不超过750分。
三、网上填报志愿
已完成高职扩招报名和参加2020年高考报名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在10月14日—16日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1所院校的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和高收费专业调剂。高收费专业是指学费标准高于1万元的专业。10月16日晚上,招生高校下载报考本校的考生信息。完成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按报考高校要求按时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和测试
高职扩招参照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模式实施,鼓励招生高校采取联合考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考试负担。高职扩招各科目考试和面试、技能考核等原则上不得晚于10月23日。
招生高校要针对不同群体考生确定不同的考试形式和内容。 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可采取现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各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根据基本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职院校予以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课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五、录取和公示
招生高校要根据技术技能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结合不同群体考生特点,综合考虑专业基础和考生成绩等情况,分类确定录取标准,确保符合学校基本培养要求、具有就读意愿的考生能被录取。
10月28日前,招生高校在本校官网公布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结束后,招生高校按时上报拟录取名单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上传时间为11月5日前,同时“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招生学校分科类、分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考试成绩和录取专业等。
六、工作要求
招生高校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高职扩招命题、考试、评卷、成绩公布和录取等工作,确保广大考生、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和广大考生的利益。
招生高校可 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企业在岗职工等人员单独编班,科学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的同时,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严把人才培养质量关,实现质量型扩招。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自治区高职扩招相关规定及要求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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