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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 非法行医逃逸?法院裁定强制执行近百万元

作者来源: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2021-06-18

非法行医后逃逸就能躲过法律的制裁?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违法行为必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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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莞市卫生健康局收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书》,法院裁定准予执行该局2019年11月15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赵某非医师行医罚没款人民币899391.35元及加处罚款人民币70000元,共计969391.35元。至此,历时近两年的赵某非医师行医案,申请强制执行终获人民法院支持。


【案情回放】

2018年12月28日,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某医疗机构开展检查,发现该医疗机构的“医师”赵某出示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存疑,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通过医师执业注册系统未能查询到赵某医师资格证等信息。经进一步调查,赵某承认其所持有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为假证,其本人没有通过医师资格考试。


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离东莞,增加了调查取证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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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违法所得的认定和计算难度大,执法存在重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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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克服重重困难,经过多次调查取证和讨论研究,最终认定赵某非医师行医,累计违法所得达829391.35元,案件经过法制审查和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等程序,决定对赵某予以没收违法所得829391.35元,并处罚款70000元,合计罚没金额899391.35元的行政处罚。


由于当事人下落不明,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在穷尽其他送达方式的情况下,市卫生健康局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依次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催告书》等法律文书,保证程序的合法性。2020年10月20日,市卫生健康局依法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12月3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罚没款以及加处罚款共计969391.35元。接下来,将由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予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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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和启示】

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在该案中,除了对赵某非医师行医的行为依据《执业医师法》处罚外,对赵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聘用赵某的医疗机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非法行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是卫生健康部门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接下来,我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监督执法机构将进一步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健康权益。


二、加强自查、依法执业。本案也提醒医疗机构要加强依法执业自查,及时制止、纠正、报告违法执业行为。国家卫健委近期发布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明确医疗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承担主体责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医务人员资质及执业管理。对于未建立依法执业自查制度或者未按规定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工作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现违法执业行为时,将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从重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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